“路怒症”惹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2022-01-18

近日,岳池法院民一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一起因“路怒症”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超车不成引发打斗 一伤一拘代价巨大

20219月的一个中午,开出租车的何某与骑电瓶车的王某因超车发生口角,双方都觉得自己有道理,愤而下车互相理论。争吵进一步升级,双方发生打斗,王某一拳打向何某太阳穴,导致何某晕厥倒地。王某见状逃离现场,路过的群众立即报警并联系了救护车。

王某逃离后不久便被民警抓捕,并受到拘留6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何某入院经诊断存在脑震荡、头皮挫伤的情况,在民警的调解下,王某同意赔偿,事后却屡次反悔,拒不履行。

何某遂向岳池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他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合计约1.4万元。

各项损失没有着落 法官调解化解干戈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争议不大,可以通过调解既解决双方矛盾,又减轻双方诉累。

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与王某、何某沟通,希望王某能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经过明法析理、耐心疏导,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了打伤何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体会到了自己给何某带去的伤害,他向何某道歉,并立即进行了赔偿,何某也随即撤回起诉。至此,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道路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当下的交通环境,汽车和电动车的数量都迎来爆发式增长,因“路怒症”引发的矛盾、事故也变得更加频繁。广大驾驶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文明行车习惯,在行车过程中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杜绝发生这类害人害己、身心受创的悲剧。(刘娟 岳池融媒体 沈巾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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