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公民道德实践,充分挖掘宣传我县道德模范,大力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我县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人武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开展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二、评选类别、名额及标准
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每类评选表扬不超过3名,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道德模范提名奖。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广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范围、名额
(一)推荐范围。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岳池县公民和常住人员,以及驻岳部队(含武警支队)干部战士,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学历,均可被推荐为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道德模范评选。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四川省道德模范、广安市道德模范、岳池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评选。除已牺牲(或去世)的外,原则上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推荐名额。各乡镇(街道)在除见义勇为模范外的每个类别推荐候选人不少于1名,其他单位任选一个类别推荐不少于1名候选人,其中请县委政法委牵头推荐见义勇为类候选人不少于5名。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印发《关于评选表扬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的通知》,发布评选公告,公布推荐条件、程序、办法,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推荐。畅通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渠道。各乡镇(街道)应向社会公布通讯方式,按照属地原则接受社会推荐。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提出本单位本系统推荐人选名单,并征求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意见,同时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见附件4)意见(除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外,其余都需推荐单位自行征求)。推荐单位在考察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推荐人选及其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正式文件推荐报送至组委会。
(三)审核。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后,提交评委会进行初评,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在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定。对正式候选人开展群众投票(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群众投票40%、评委会投票6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候选人得分,按类别由高到低列出候选人排名顺序。
(五)表扬。组委会根据投票评选结果确定拟表扬名单,在县融媒体中心、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若有异议,名额不替补),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作出表扬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的决定,对道德模范予以通报表扬。
五、提供资料
(一)1份推荐报告,1式3份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
(二)候选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1寸免冠彩照(红底)、工作生活照5张(标注内容与事迹相关,大小不少于2M)。以上材料只需报送电子档。
(三)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或数据,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所有资料由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统一收齐后报送至县委宣传部理论思想股。
(五)电子文档报送邮箱:ycxjswmb@163.com。
县文明办咨询电话:0826-5300186
第七届岳池县道德模范评选表扬活动组委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