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岳府征〔2023〕第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岳池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岳池县秦溪镇清溪社区1组,镇裕镇大田湾村4、6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岳池县秦溪镇清溪社区1组,镇裕镇大田湾村4、6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0.7467公顷,其中岳池县秦溪镇清溪社区1组0.1061公顷,镇裕镇大田湾村4组0.2547公顷、6组0.3859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教育公共事业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5230836。
岳池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