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约谈会,对县城29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压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责任。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并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详细宣传和讲解。
据悉,从今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这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货关、销售关。并落实好“自律承诺书、消费警示、禁止非法改装”三张贴要求,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推进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监管职能,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拼装、改装、加装,外挂电池托架,产品符合性、一致性不符,车电分离销售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讯员 宋健强 岳池融媒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