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四川清音优秀作品的公告

2021-11-06

为更好地展示岳池中国曲艺之乡的独特魅力,反映重大产业发展成果,丰富地方特色文化内涵,提升岳池的知名度、美誉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清音优秀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3日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鲜明。作品需反映岳池县重大产业发展成就,激励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激情。

(二)特色突显。彰显四川清音特色,符合艺术特点,守正与创新相结合。

(三)易于传唱。作品须有较强的艺术性,唱腔优美、易于传唱。

三、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创作人自行承担,如已发放稿酬将原额追回。

(二)投稿提交词、曲的同时,需一并提交音频小样(音频小样控制在5—12分钟,电子版,mp3格式)。投稿对象可为个人或单位,个人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词、曲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银行卡信息;单位投稿须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银行账号,报送主办方电子邮箱275640030@qq.com。

(三)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四、评选方式及稿酬支付

(一)评选方式

2021年11月27日前组织专家从投稿作品中评选1件优秀作品,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如投稿作品只有1件,经专家评审符合征稿要求也可评定为优秀作品;评审专家根据作品质量有权决定优秀作品空缺。

(二)本次征集四川清音优秀作品评定后,双方签订作品授权使用合同,主办方一次性付给稿酬10万元(含税),其中作词5万元,作曲5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应征优秀作品评定后,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岳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制作、出版发行和参演参赛,决定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演奏(演唱)人选等。

(二)岳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本次主办方进一步发布相关规则并进行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黄素华18982665858。

岳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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