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1〕3号)精神,我局代县政府草拟的《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2月7日起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1年3月10日,没有收到任何反馈,视为无意见。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