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岳池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申报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评审组专家于6月16日对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企业进行了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遴选原则,共评选出秸秆综合“五化”利用实施主体10个、秸秆收储实施主体5个、秸秆加工有机肥实施主体1个,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秸秆综合“五化”利用实施主体确定名单(按名次顺序排列)
岳池县天平镇素华家庭农场
岳池县欣荣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川黍本道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广安高垭口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岳池县泽华农场
岳池县坪滩镇龙洞水粟氏家庭农场
岳池县贵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广安鸿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岳池县佳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岳池县坪滩镇金勇家庭农场
二、秸秆收储实施主体确定名单(按名次顺序排列)
岳池县炜创农业专业合作社
岳池县坪滩镇龙洞水粟氏家庭农场
岳池县佳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岳池县坪滩镇金勇家庭农场
岳池县贵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三、秸秆加工有机肥实施主体确定名单
广安高垭口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为评审结果最终名单,如对此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胡慧,联系电话:(0826)—5223693。
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