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0-08-31

岳公资交国土拍告字[2020] 02 号

根据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政策,经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拍卖出让 YCP-202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岳府复[2020] 47号)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受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YCP-202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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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宗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于拍卖出让活动前1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 23 日 9:00 时至2020年 9 月2日下午 16:00 时止,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凭借账号密码或者CA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报名并下载拍卖文件资料(此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唯一途径)、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查看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后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公司/个人帐户直接转入到保证金虚拟子帐号中,且必须足额缴纳),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等活动(详见《广安市土地矿产竞买人员操作手册》)。

六、2020年9月 3 日上午 10 时00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举行拍卖会。申请人于2020年9 月3日 9:00-9:30到拍卖现场签到并递交与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纸质资料,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其它事项:

(一)、该宗地用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不得兼容商业)。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其中公共设施配套(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0.45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套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8辆/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架空层如为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须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指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如为停车、人防和配套的设备用房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公共配套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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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公共设施宜根据规范要求共建并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2100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15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且不少于5个蹲位)。地上建筑应不超过3层,且功能用房不应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好后移交对口部门,并无偿移交政府。其余未提及的配套设施,可根据社会需求并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统一纳入总平面规划,经审批后实施。

(二)、道路交通要求、建筑间距要求、总平面规划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环境设计要求、其他建筑要求及其他要求详细内容见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三)、竞得人自该宗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支付土地价款方式和期限:土地价款分两期支付,首期为该宗土地使用权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第二期为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分期支付不计利息),分期支付或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六)、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七)、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按《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9〕33号)进行确权登记。

(八)、受让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备案;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按照合同约定申报延迟原由,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县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土地竞买活动。

(九)、该宗地土地勘测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

八、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本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若有变更,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刊登变更公告,请竞买人自行关注。

十、联系方式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岳池县分中心   

地址:九龙镇迎宾大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3号楼   

咨询电话:0826-5680275             

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岳池县九龙大街244号   

联系电话: 0826-5241297

服务平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让人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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